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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制品厂麻花200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911制品厂麻花研究生科编辑:发布:2007-05-14点击量:
  

各位考生:

为确保我院200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和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杨曙年、李斌、周莉萍各招生博士生导师、许昌敏

 

二、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同学校的复试基本要求

 外语最低要求:55       两门 专业课最低要求:60      总分最低要求:190

 

叁、复试考生名单

         所有达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每位考生可以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自己的复试信息。

 

四、复试工作进度

521:复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报到,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具在校成绩单和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加法轮功活动等),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加法轮功活动等),委培生需要有单位出具的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材料到911制品厂麻花研究生科(东叁楼222室)报到,并交100元复试费、领取定额收据。

522日起考生在报考导师所在系参加复试、奖学金评定、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

        523日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及直攻博、免试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应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费57/人,体检时间为下午230530

  

四、复试录取原则及主要内容

录取原则:以“导师负责制”为核心,结合导师科研方向及研究工作需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背景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其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确保招生质量。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形式及内容:由博士生导师组织5-7名教授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英语听说测试、专业面试和专业笔试。

 

 

华中科技大学911制品厂麻花

 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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