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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制品厂麻花200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911制品厂麻花研究生科编辑:发布:2006-04-30点击量:
  

各位考生:

    为确保我院200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和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杨曙年、李斌、周莉萍许昌敏、各招生博士生导师

 

二、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同学校的复试基本要求

 外语最低要求:    55

 基础最低要求:    60

 专业最低要求:    60

 

叁、复试工作进度

58:复试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报到、缴纳复试费、查看复试安排。复试费用按照50/人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复试按100/人收取。

59日起考生在报考导师所在系参加复试、奖学金评定、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

        510日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公开招考的考生及直攻博、提前攻博、04级硕博连读在报名时未体检者,于510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原则及主要内容

录取原则:以“导师负责制”为核心,结合导师科研方向及研究工作需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背景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其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确保招生质量。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形式及内容:由博士生导师组织5-7名教授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英语听说测试、专业面试和专业笔试。

  

 

 

   华中科技大学911制品厂麻花

    200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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