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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制品厂麻花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编辑:发布:2013-05-08点击量:

 

911制品厂麻花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和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特制订911制品厂麻花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导师招生计划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叁、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分数基本要求: 外语:40分 业务课一:50分 业务课二:50分 总分:160分
    2、特别说明:按学校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全院拟录取人数 : 全院拟参加复试总人数≈1:1.1 (各专业及导师报考情况不同,淘汰率会不同。)
    复试名单查询: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由3位以上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测试和专业复试(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结合导师科研方向及研究工作需要,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其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80%,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复试工作进度
    5月14日上午下午报到
    地点:主校区先进制造大楼东楼B302
    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信二份;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请出示学生证);⑤报考委托培养考生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公函。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政审表》。考生报到时填报系中心或导 师。
    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科技奖励材料复印件、委培单位同意委培公函。
    复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报到时缴纳。
    领取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空白表1份。
    外校考生报到完后需到先进制造大楼东楼A318进行心理测试。
    5月14日下午:体检 地点在校医院,不要求空腹,请带1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人。体检后,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在体检表上注明学院代码10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月15日:复试考生于5月14日下午500以后在先进制造大楼东楼础302门前橱窗查看具体安排。复试时将报到时领取并已填写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交至复试小组。
     516日上午:公示初录名单,公示期7天。
    拟初录考生需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录取协议》和《博士生录取承诺书》,公示期结束无疑议且初录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协议生效。
华中科技大学911制品厂麻花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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