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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制品厂麻花对于做好2006级本科生生产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09-04-27点击量:
  

 

911制品厂麻花对于做好2006级本科生生产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所、各位指导教师及06级全体同学: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2006级本科的生产实习工作于本学期暑期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管理细则》和《911制品厂麻花生产实习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现将2006级本科生生产实习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  按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规定,生产实习的全部有效时间应不少于叁个工作周,其中,最短的在外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周(十个工作日,不含考试时间)。

2.  各实习队应认真拟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实施计划与方法,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实习考核的方式和标准等)。

3.  各实习队应认真填写生产实习计划表,经各单位教学主任批准后,于520前交学院教务科。

4.  各实习队可根据专业性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集中实习:以专业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分散实习:以专业班级组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填写分散实习审批表(包括提供个人申请、单位接受函、家长承诺书等材料,其电子版在学院本科教学网页“http://mse.hust.edu.cn/chinese/undergraduate.asp”中的文件下载处)。经学院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实施分散实习。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一起制定好实习计划,并在实习期间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完成了规定的实习内容、获得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后,学生结束分散实习。返校后,学生应将实习计划交给原班级的实习指导教师检查,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交学院教务科存档。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回原班级参加答辩(校内指导教师安排,并负责进行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符要求的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必须加盖公章)、实习工作日志等

5.  各实习队应提前联系、落实生产实习场所,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实习队的师生比约为201

6.  实习前,各实习队应集中召开动员大会。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让他们了解实习的计划、目的、要求及考核办法等,要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生产概况和实习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7. 各实习队应严格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和落实好生产实习的各项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并定期向本院()汇报实习情况。

每位学生要重视向实际学习,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思考题或作业,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8.  实习结束时,各实习队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如实填报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其电子版可在学院本科教学网页“http://mse.hust.edu.cn/chinese/undergraduate.asp”处下载),回校后将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必须加盖公章)、工作总结表、生产实习工作手册、学生实习报告等学校规定的全部实习文档提交学院教务科。

9. 集中实习按照最高400/人的经费标准给予交通、住宿补贴,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分散实习按照最高200/人的标准给予交通、住宿补贴,凭正规发票、分散实习审批表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材料办理报销手续,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教务科

200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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